我省建設領域招投標試行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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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后,建筑工程域獲得質獎項不再僅僅是紙殊榮,記者日前從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根據試行的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質先、質價”實施辦法,這些獎項將給企業帶來評標加分、經濟獎勵等實惠。
根據該試行辦法,今后我省范圍內政府重點工程、財政支持項目等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中,企業獲得質工程獎項或者承擔投標項目的項目經理獲得質工程獎項的,在評標時將予以加分。建筑施工、工程監理等企業所承擔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得質工程獎 “魯班獎”,四年內評標可加3分;獲得省級質工程獎 “黃山杯”,兩年內評標可加2分。投標人獲得的不同工程加分獎項,可累計加分,但合計不得超過10分。
而所謂“質價”,是指企業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得工程質量質獎時,應當依據合同明確的“質價”原則給予獎勵。其中,獲“魯班獎”的,建設單位按工程中標價的2%給予施工企業獎勵,按監理總費用的4%給予監理企業獎勵;獲“黃山杯”的,建設單位按工程中標價的1.5%給予施工企業獎勵,按監理總費用的3%給予監理企業獎勵。
葉雪清 本報記者 伍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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